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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我必须先乘深圳到广州的火车,然后再到广州站转车。
 
于是,我最后还是进了传说中的广州火车站。
 
开始我还以为需要担心“找不到要转的火车怎么办”这样的问题,一进站就知道刚刚其实是多虑了,真的没必要那么杞人忧天的。
 
这个时候唯一要担心的应该只是能不能活着离开那里而已。现在还计较什么完全没有路标提示、候车室门口的牌子居然都是报纸上用蜡笔写得车次、墙壁是由旧砖头和破帆布组成的之类的问题实在不必要。
 
“要坚强,要独立,不许哭。要坚强,要独立,不许哭。”强忍着吞下咸咸的泪水,我绕过几具抱着行李箱的尸体和一群正在撕咬他们的野狗,大声给自己打气。
 
人生的缘分来去匆匆,现在我能在这里记述这些事情,完全是因为当时无意间被一具靠在墙角的骷髅吸引了目光。
 
那是一具穿着军服的骷髅,衣服上“USA Marine”的字样告诉我,他曾经是一名美军士兵。正打算看看他的兵籍牌来弄清他身份时,发现骷髅旁边的石壁上刻着几行小字,我把它们大略抄录在下面:
“我的名字叫God·Brother,是阿拉巴马州一名农场主,1942年加入美国海军陆战队。
1944年在诺曼底,跟我同艇的战友全部阵亡,我生还;
1950年韩战爆发,我所在的团全部阵亡,我仅受轻伤;
1968年在西贡,跟我一起守卫使馆的100余士兵全体被越共在石灰坑活埋,只有我逃回本部;
战争结束,我又徒手穿越了撒哈拉沙漠,以及亚马逊森林,毫发无伤;
……
此后,我自号"Lonely·Beg Die",直到我的中国朋友告诉我,中国有个地方可能我会喜欢,所以,我来到这里。”
 
这几行字让我越看越惊,又惊又佩,只觉这位前辈傲视当世,独往独来,与自己性子实有许多相似之处,但说到小强般打不死,自己如何可及。
 
瞧着几行石刻出了一会神,我又低下头来,痴痴的呆看这位英雄的骸骨,瞧着他那有若冰雪的骨头,说什么也不敢伸出一根小指头去轻轻抚摸一下, 心中着魔,鼻端竟似隐隐闻到麝般馥郁馨香,由爱生敬,由敬成痴。
 
过了良久,我禁不住大声说道:“加得·布拉得,你若能活过来跟我说一句话,我便为你死一千遍,一万遍,也如身登极乐,欢喜无限。”突然双膝跪倒,拜了下去。
 
跪下便即发觉,原来骷髅前本有两个蒲团,似是供人跪拜之用,我双膝跪着的是个较大蒲团,骷髅足前另有一较小蒲团,想是让人磕头用的。我一个头磕下去,只见骷髅双脚的鞋子内侧似乎绣得有字。凝目看去,认出右足鞋上绣的是“磕首千遍,供我驱策”八字,左足鞋上绣的是“遵行我命,百死无悔”八个字。
 
“靠,当我白痴吗。”
 
我立即揭开小蒲团,下面果然有个小包裹,上面也有行字:“重剑无锋,大巧不工。四十岁前恃之横行天下。”里面包着一叠整整齐齐的1元面值美金。
 
“重剑无锋,大巧不工。”我喃喃念着这八个字,心中似有所悟。
 
“啪。”我打了个响指,果然立刻有个站内工作人员出现在面前,塞给他一张钞票,10分钟后,我就安坐在去西安的火车上了。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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